1严打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浙江公安公布10起典型案例

近日,公安部下发通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自2026年6月底至12月开展“平安原野—2026”专项行动,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坚决斩断黑灰产业链,推动综合治理,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聚焦重点区域、部位,广辟线索来源,强化研判分析,不断提升精准打击能力。要强力破案攻坚,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涉枪涉无人机非法狩猎、涉网“野味餐饮”等问题,对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要紧盯案件侦办,对猎捕、收购、分销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坚决摧毁犯罪网络。要对团伙化、跨区域案件进行集群打击,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净化一域”。要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梳理一批隐患集中、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坚决整治黑灰产业链。要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依法严厉打击跨国(境)危害野生动物犯罪,促进全球治理。 通知强调,要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加强协同共治,推动打击效能提升,积极构建顺畅高效的打击治理危害野生动物犯罪工作体系。要充分运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发挥“情指行”一体化机制牵动作用,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要坚持以打促治,推动源头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2,2026陈某非法狩猎案——专业的非法狩猎罪律师无罪辩护获当庭释放

2025年11月,浙江省某市公安局某分局联合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开展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山区林地巡查时查获当事人陈某涉嫌非法狩猎。经查,陈某系当地果农,在自家果园周边布设了简易网具,捕获野兔2只。侦查机关以陈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狩猎为由,以涉嫌非法狩猎罪立案侦查。经鉴定机构认定,涉案野兔为“三有”保护动物。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公诉机关建议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 陈某家属坚信当事人只是果园自保、并非恶意狩猎,且对物种认定存在重大争议,果断委托专业的非法狩猎罪律师赵飞全团队介入一审全程辩护。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团队全面阅卷、核查物种名录、比对最新野生动物保护目录后,锁定本案核心无罪突破口:侦查机关鉴定物种笼统、认定事实错误,涉案野兔品类不属于法定需要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范畴。同时,当事人行为属于果园防御自保,无狩猎故意、无牟利目的、无严重危害。 辩护词核心内容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赵飞全依法接受被告人陈某委托,担任其涉嫌非法狩猎罪一审阶段辩护人。辩护人结合全案证据、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司法鉴定规则及刑法犯罪构成要件,认为本案被告人不构成非法狩猎罪,恳请法庭依法当庭宣判无罪。 第一,本案涉案捕猎对象不属于法定“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犯罪对象缺失。 侦查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仅笼统表述‘野生野兔为三有动物’,但经辩护人逐条比对最新《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涉案野兔品类并未被列入名录,不属于非法狩猎罪的法定犯罪对象。非法狩猎罪只保护特定野生动物,猎捕三类保护动物之外的野生动物,不属于‘违反狩猎法规’,不构成非法狩猎罪。 第二,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狩猎的犯罪故意。 陈某布设网具的目的是保护自家果园免受野生动物侵害,属于民事自救行为,而非以狩猎为目的主动进山猎捕。陈某在捕获野兔后准备放生,进一步证明其无狩猎故意、无牟利目的。 第三,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果园防御,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陈某在自己承包的果园范围内布设防护网具,未进入禁猎区核心区域,未使用毒药、枪支等严重危害性工具,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远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第四,本案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事实。 侦查机关的鉴定意见物种界定模糊、依据不足,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辩护人已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鉴定人未能提供充分的物种认定依据。 综上,辩护人恳请法庭依法当庭宣判陈某无罪。” 赵飞全律师团队还重点开展了以下辩护工作:逐条比对最新“三有”名录,出具专业物种比对意见,推翻原鉴定笼统认定结论;调取果园承包合同和受损果苗照片,证明防御性目的的真实性;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暴露鉴定依据不足的缺陷。 三、判决结果 某基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对象不属于法定“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被告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狩猎罪,当庭判决陈某无罪释放。 四、案例评析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揭示了非法狩猎罪“犯罪对象”认定的重要性。赵飞全律师强调,非法狩猎罪的成立以狩猎对象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三有”保护动物为前提,若涉案动物不属于法定保护范围,则犯罪构成要件缺失,应作无罪处理。实践中,部分侦查机关的鉴定意见对物种认定过于笼统,仅表述为“三有动物”而未精确到具体物种,给辩护留下了重要空间。作为专业的非法狩猎罪律师,应当逐条比对最新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精确核查涉案物种是否被列入保护范围。同时,对于为保护农作物而实施的防御性猎捕行为,可从主观目的、行为场所、工具危害性等角度论证不具有刑事违法性,争取无罪判决。

3“清风行动2026”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6300余起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黄垚)记者31日从国家林草局获悉,国家林草局联合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清风行动2026”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各类场所50万余处,共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630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400余个,依法查处违法人员7000余人。   据介绍,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突出问题,围绕重点物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集中开展执法打击、源头巡护、市场整治、网络清查、寄递监管和普法宣传,取得阶段性成效。   行动中,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围绕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人工繁育场所、花鸟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网络平台、寄递网点、口岸和沿海沿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集中排查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一批非法猎捕、采集、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案件。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针对网络私域交易、寄递物流隐蔽运输、野生植物非法采集交易等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线索发现、联合处置和结果反馈机制,持续推进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安全。

4公安部公布五起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邬春阳报道: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公安部公布了5起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一、辽宁锦州朱某东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025年9月,辽宁锦州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解救放飞画眉鸟、乌鸫1200余只。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东等人多次猎捕、收购野生画眉鸟等鸟类,并销售至多地牟利。 二、吉林敦化徐某阔等人盗伐林木案。2025年2月,吉林敦化公安机关侦破系列盗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阔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自然保护区内盗伐林木,涉案林木共300余立方米,含3株百年古树。 三、山东潍坊张某会等人非法狩猎案。2025年12月,山东潍坊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打掉犯罪团伙2个,查获“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黄鼬一批。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会等人使用捕兽夹非法猎捕黄鼬、环颈雉等“三有”保护动物,并将皮毛加工后销售至多地牟利。 四、湖北襄阳王某林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025年8月,湖北襄阳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获猕猴、三索锦蛇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62只(条)。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林等人多次使用捕猴网、捕蛇笼等工具,非法猎捕并收购猕猴等野生动物,通过养殖场“洗白”后高价销售牟利。 五、湖南郴州何某南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5年7月,根据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线索,湖南郴州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扣押禁用渔具刺网63张、地笼18幅、电鱼机3套。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南等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并将渔获物售卖牟利。

5.公安部:聚焦非法狩猎等问题,严打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

2026年9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公安部下发通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自今年6月底至12月开展“平安原野—2026”专项行动,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坚决斩断黑灰产业链,推动综合治理,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聚焦重点区域、部位,广辟线索来源,强化研判分析,不断提升精准打击能力。要强力破案攻坚,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涉枪涉无人机非法狩猎、涉网“野味餐饮”等问题,对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要紧盯案件侦办,对猎捕、收购、分销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坚决摧毁犯罪网络。要对团伙化、跨区域案件进行集群打击,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净化一域”。要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梳理一批隐患集中、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坚决整治黑灰产业链。要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依法严厉打击跨国(境)危害野生动物犯罪,促进全球治理。

  6.从"深圳鹦鹉案"看2026年新规下的合规路径

2026年中国城市鹦鹉饲养管理进入"标识卡时代"深化阶段。本文通过分析"深圳鹦鹉案"司法历程,系统梳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鹦鹉分类管理制度,为饲主提供涵盖物种识别、证件办理、邻里纠纷应对的完整合规方案。 一位深圳饲主的法律困境 李女士在深圳花鸟市场以3000元购买了一只绿颊锥尾鹦鹉(俗称"小太阳"),商家口头承诺"能养"。三个月后,因鹦鹉晨鸣遭邻居投诉,她首次得知自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这只鹦鹉没有"标识卡"。#鹦鹉##宠物# "网上说养鹦鹉可能判5年,有人被罚款没收,警察真的会上门吗?"李女士的困惑折射出数百万城市鹦鹉饲主的共同焦虑。2025年新规实施以来,鹦鹉饲养的合法边界已成为宠物市场最紧迫的合规议题。

7.丽水景宁汤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4年2月,景宁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发现线索,深挖彻查,侦破汤某某等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5只。经查明,2023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汤某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多次从上家非法收购穿山甲等野生动物,再伺机非法出售牟利。涉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8.衢州衢江甘某某等人非法狩猎团伙案

2023年12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在工作中发现甘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线索后,通过循线深挖,捣毁一个以甘某某等人为首的非法狩猎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狩猎夹等非法狩猎工具26件,黄麂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18只(件)。经查明,2022年以来,甘某某等人出于吃野味和猎奇心理,先后多次在衢江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从事非法狩猎活动。涉案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9.舟山嵊泗徐某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3年12月,嵊泗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涉嫌在嵊泗东部乡镇大量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海马线索,经专案经营,2024年1月,组织警力在嵊泗、岱山等地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扣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海马4000余尾。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等人为谋取私利,明知海马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然大量收购海马并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对外销售海马制品,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涉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10.台州临海杨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

  2023年12月,临海市公安局根据工作发现线索,侦破杨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雉鸡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若干。经查明,2022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人以食用及非法牟利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在临海相关禁猎区域,通过车辆驱赶、夜间照明等方式,非法猎取雏鸡等野生动物上百余只。涉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